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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汇区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意见(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汇区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意见(试行)》的通知
(徐府发〔2011〕22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有关单位:

  现将《徐汇区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徐汇区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意见
(试行)

  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全面提升徐汇区域综合经济实力,根据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街道财政体制规范财政扶持政策意见》(沪府〔2008〕77号文)文件精神,特制定《徐汇区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意见(试行)》。

  一、指导思想

  按照“扩大规模、提升能级、融合创新、聚集特色、培育品牌”的原则,依托区域经济发展基础和丰富的科技文化资源优势,以重点项目为抓手,以科技创新为支撑,重点推进现代服务业优势行业的发展,积极培育新兴服务业,形成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区域产业格局与创新驱动的区域发展模式。

  二、发展目标

  以重点发展区域的项目建设为载体,加强规划引领、资金引导和政策聚焦,推动现代服务业集群发展、融合发展和创新发展。“十二五”期间,现代服务业重点行业发展明显快于产业总体增速,确立和巩固现代服务业在区域经济中的主导地位。

  三、主要任务

  重点推进信息服务业、金融服务业、专业服务业、科技研发服务业、文化创意和会展旅游服务业发展,积极培育能充分发挥区域资源优势、具有较强发展潜力的新兴服务业,继续培育壮大生命健康、国际交流和教育培训、现代物流等行业的发展。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提升现代商贸业能级,推动服务外包做大做强。

  优化整合扶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加大专项资金在产业结构优化、商务成本降低、重大项目推进、产业环境改善等方面的投入。

  四、配套政策

  (一)金融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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