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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粮食局、省物价局关于开展2012年夏粮和油菜籽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粮食局、省物价局关于开展2012年夏粮和油菜籽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苏粮检〔2012〕12号)


各市、县(市、区)粮食局、物价局(发展和改革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江苏分公司:

  2012年夏粮收购已经陆续展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保护农民利益,规范流通秩序,省粮食局、省物价局决定联合开展夏粮和油菜籽收购专项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辖区内从事夏粮和油菜籽收购活动的各类粮油经营、加工及转化企业。检查对象具体包括中央粮食企业、地方国有和民营粮食企业、外资粮油企业、跨地区收购粮油的企业等。

  二、检查内容

  (一)《2012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落实情况

  1.资格条件。委托收储库点是否具有粮食收购资格,仓房条件是否符合《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否配有检化验设备和人员,是否按规定报送了统计报表,最近3年内在政策性粮食收储及销售出库等方面有无违规违纪行为等。

  2.收购活动。委托收储库点是否在收购场所张榜公布了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方式、计算方式和执行时间等政策信息;是否执行了《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10〕178号),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收购或拒收农民交售的符合标准粮食的情况;是否存在不及时结算价款、给农民打白条或将农业发展银行贷款挪作他用的行为;收储的最低收购价小麦是否为2012年生产的等内品,白小麦、红小麦和混合麦是否分仓、分等级储存,是否存在租仓储粮。

  3.收购管理及信息报送情况。委托收储库点收购码单等原始凭证是否真实、齐全,填写是否规范、完整,是否存在虚报收购数量、质量等级等行为;收购进度是否及时抄报所在市或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预案执行期间,委托收储库点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购买国家拍卖的最低收购价小麦。

  4.预案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油菜籽国家临时收储政策的落实情况

  1.受委托收购、加工企业是否按规定报送了2011年粮食流通统计报表和加工业统计年报表,最近3年内在收储及销售出库等方面有无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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