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委组织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活动的通知
为纪念建党90周年,做好先进典型的发掘、培养和表彰工作,展现浦东“以一流党建促一流开发”的成就与风采,现开展浦东新区“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活动。
一、推荐范围
2006年7月1日建党85周年以来,全区各级党组织包括临时党组织、全体共产党员和全体党务工作者。社区(街道)、镇等区域党组织可以推荐到社区报到的单位党组织和机关、事业单位党员。
二、推荐名额
新区社工委、区级机关党工委、公安分局党委、环保局党工委、国资委党委、卫生党工委、教育党工委,各基层工作党委,社区(街道)党工委、镇党委,各推荐1个“先进基层党组织”、1名“优秀共产党员”、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
三、推荐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1.政治引领力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推动发展力强。坚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保证党员能够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促进和谐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发挥表率带头作用。
3.改革创新力强。坚持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工作方法、活动方式,整合各方资源,回应党员群众需求,达到教育党员、引领群众、提升水平的实效。
(二)优秀共产党员
1.政治素质优。加强政治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员意识,执行党的决定,遵守党的纪律,践行科学发展观。
2.工作业绩优。结合岗位创先争优,带领群众攻坚克难,创造一流业绩,成为生产经营的能手、创新创业的模范、提高效益的标兵。
3.群众评价优。热心公益,发挥特长,甘于奉献,顺应社会和群众需求,主动联系服务群众,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力。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1.理想信念坚定。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