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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省级湿地公园建设管理工作评估的通知


  附件2
  省级湿地公园建设管理工作评估指标及赋分表
评估指标及赋分评估内容(赋分)打分
合计100  
1.湿地生态系统状况20湿地总面积基本无人为减少,湿地公园各功能区湿地维护状况良好。(16-20) 
湿地总面积基本无人为减少,湿地保育区内湿地基本保持自然状态,其他功能区湿地维护和利用状况有待改善。(11-15)。
湿地总面积减少但少于1%,或湿地公园各功能区湿地维护或利用状况有待改善,但湿地生态质量无明显下降。(6-10)
湿地总面积人为减少超过1%;或湿地公园各功能区湿地维护不力,湿地生态质量较差。(0-5)
2.总体规划执行情况15总体规划各项建设内容按照进度计划基本落实。(11-15) 
已建和在建项目基本符合总体规划,且对湿地公园湿地生态系统无显著负面影响。(6-10)
已建和在建项目基本不符合总体规划,或者至今没有开展任何建设内容。(0-5)
3.范围界线与土地权属15湿地公园对园内土地管理权属基本落实,范围界限清楚,而且对湿地公园界线和边界走向公示或已标桩立界。(11-15) 
部分地段、地块范围界线或土地权属尚未落实,但不影响保护管理工作开展。(6-10)
范围界线或土地权属存在较大纠纷,或未具体划界或确权。(0-5)
4.机构设置与人员配置10设立了规范的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如湿地公园管理办公室或湿地公园管理处),有稳定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指具有与湿地保护管理业务相适应的中专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力者)1人以上。(7-10) 
设立了湿地公园管理或经营机构,但人员配置不能完全满足湿地公园主要保护管理业务需要。(4-6)
人员配置不能满足湿地公园管理基本需要,甚至未设立湿地公园管理或经营机。(0-3)
   
5.管护与服务设施建设10保护管理与服务设施建设(如访客中心、休闲、游览、管护设施、生态旅游道路、巡护道路等)较完善,现有设施基本能满足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工作需要。(7-10) 
已经开展保护管理与服务设施建设,但不能完全满足湿地公园保护管理主要工作需要,有待完善(4-6) 
建设少量基础保护管理与基础服务设施,但急待完善,或未开展保护管理与服务设施建设。(0-3)
6.宣传教育10宣教设施设备基本完善,湿地宣传、展示、解说系统、标牌设置等基本符合湿地公园特征。(7-10) 
已经开展宣教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湿地宣传、展示、解说系统、标牌设置等融合了湿地公园特征但有待完善。(4-6)
建设少量宣教设施,但不符合湿地公园特征,或未建宣教设施设备。(0-3)
7.湿地公园标牌设置5在主入口设置了 “***省级湿地公园”标牌。(5) 
未设立湿地公园标牌。(0)
8.科研监测5基于湿地保护管理需要,已开展湿地生态监测,如监测站点建设、水文水质监测、建立监测技术档案、与社会科研单位合作等。(4-5) 
有基于湿地保护管理需要的科研监测计划,但基本未实施,或既无计划也没有开展相关内容建设。(0-3) 
9.运行经费保障5有稳定的运营管理经费保障,基本能够满足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基本需要,或者通过生态旅游等经营行为基本能实现自养。(4-5) 
没有稳定的运营管理经费保障,现有经费不能满足管理需要。(0-3)
10.湿地公园特色5湿地公园在保护、恢复、宣教、科研、湿地文化发扬等某方面表现突出,具有示范效应,或湿地公园有别于其他湿地公园的显著特色。(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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