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加强杨树食叶害虫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苏林业〔2012〕58号)
各市、县(市、区)林业局(农委):
今年我省入梅时间迟,部分地区春末夏初持续干旱,给杨树食叶害虫繁衍危害提供了条件,有些市县绿色通道的局部地段己出现杨树叶被第二代杨舟蛾类食叶害虫吃光的现象。根据近期各中心测报点报送信息分析,今年第二代杨舟蛾虫口基数大,下半年有大范围暴发成灾危险,对我省林业生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为巩固绿色江苏建设成果,维护生态安全,现就切实做好杨舟蛾等食叶害虫防治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防治减灾责任
杨树是我省生态环境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舟蛾类杨树食叶害虫的成灾危害,不仅影响到林业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充分发挥,而且严重影响自然景观、地方形象和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安全。从今年第二代杨舟蛾类害虫发生危害情况看,第三代、第四代舟蛾类杨树食叶害虫有可能在部分地区暴发成灾,且危害持续期长,防治难度大。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从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高度重视杨树食叶害虫防治工作。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杨树食叶害虫发生危害动态,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落实防治责任,把灾害损失控制到最小程度。
二、强化监测,及时掌握虫情动态
各地虫情监测数据表明,今年第一代、第二代杨树食叶害虫发生危害时间与往年基本一致,但第二代幼虫危害重于往年,己在部分地区危害成灾。加强当前的虫情监测工作是做好下一阶段防治工作的关键。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强化监测队伍建设,明确监测责任,合理布设监测网络,对杨树食叶害虫实施定点定人监测。重点监测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主要旅游干道两侧的绿色通道及风景名胜区、杨树片林,确定杨树食叶害虫的发生地点、危害面积、虫态、虫口密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及林权所有者发布杨树食叶害虫监测预报信息,并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治方法和技术措施。计划飞机防治的,要提前进行虫情普查,提供详细的虫情普查报告,图示不宜飞防区,为飞防提供科学依据,确保安全操作。各级森防站及国家级、省级中心测报点要发挥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主力军的作用,严格按照《江苏省林木病虫情联系报告制度》规定,及时将各代虫情监测、发生及防治情况报送至省林业有害生物检疫防治站(Email:jsusf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