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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发改委办公室关于《滕王阁景区餐厅重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

南昌市发改委办公室关于《滕王阁景区餐厅重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
(洪发改行设字〔2012〕108号)


南昌市滕王阁景区管理处:

  报来要求对《滕王阁景区餐厅重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报告收悉收。经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共同审查,原则同意由扬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总图和规模

  1、同意该工程在赣江以东,沿江北路以西,八一大桥以南,滕王阁景区主阁以北地块兴建。

  2、本次审查的餐厅为地下一层、地上三层,建筑总高度14.90米的多层公共建筑。建筑占地面积1216.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63.45平方米,其中地下室1801.13平方米。

  3、汽车泊位:24个,其中地面12个,地下12个。

  4、该项目总平面布局合理,用地紧凑,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原则同意所报的总体布置。

  5、技术经济指标应增加总用地面积、绿化、水面、道路广场总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非机动车停车数量等指标。

  6、道路、广场、绿地应设置无障碍设施,并与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衔接。

  7、按《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28-2010)规定,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并设置无障碍连接通道至无障碍出入口。

  8、应按有关规定计算非机动停车数量,并合理布置泊位。地下汽车库的车辆出入口应合理布置,其机动车辆不宜进入景区,确保游人浏览安全。

  9、提供交通组织,消防环境,绿化景观分析图。完善整个景区的竖向布置、管线综合设计。

  10、地下室顶部覆土厚度不应小于1.5米。汽车出入口坡道应设林荫架种植藤本植物林荫覆盖。地面停车须做生态停车位,每个车位后部和每三个车位中间应植乔木。

  二、单体设计

  1、建筑功能:地下一层设汽车库和厨房、员工餐厅。建筑一层设餐饮大厅、二层为餐厅包间及多功能厅、三层为贵宾包间及屋顶花园。

  2、建筑节能设计:

  2.1、补充交代总平面设计节能措施及单体建筑的体形系数和窗墙面积比等主要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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