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工作的通知
(京民救发〔2012〕241号)
各区县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指标分解参考方案〉的通知》(国减办发〔2012〕1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应急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工作,确保我市“十二五”期间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任务指标的完成,市民政局研究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做好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创建“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城乡社区综合减灾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减少灾害损失的迫切需要,是强化基层应急管理、建设安全和谐社区的重要内容,是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是我市构建减灾救灾工作体系的客观需要,是促进首都抓紧建设“世界城市”的客观要求。要通过狠抓落实工作,确保城乡基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得到显著提高。
《关于加强本市城乡社区综合减灾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北京市综合防灾减灾社区标准》(试行)已获得市委常委会、市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将于近日印发实施,各区县民政部门要把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工作纳入到区县防灾减灾重点工作中,按照国家减灾委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提高重视程度,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指导街道(乡镇)、社区建立健全综合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防灾减灾工作制度,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并整合防灾减灾资源,编制社区综合防灾减灾应急救助预案,配备社区灾害信息员,完善综合防灾减灾设施,合理设置和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加强社区防灾减灾宣传及志愿者队伍建设等达标工作。
二、积极配合,建设救援体系
2012年5月,北京市紧急救援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配合市民政局共同启动实施“北京市防灾减灾社区救援体系建设项目”,计划在“十二五”期间,按照每年不少于覆盖200个社区的数量,完成全市社区救援队的组建,投入资金数亿元。
(一)各级民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基金会,陆续开展培训社区救援人员和建立社区救援队,配备救援队员装备、大型救援箱、应急救援车和轻型摩托车等防灾减灾常备应急救援储备物资,切实基层社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这是政府部门和社会公益组织在社区防灾减灾工作领域中加强社会管理的创新项目,社区居民将直接受益,对促进首都建立和谐社会将起到巨大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