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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民政厅关于2011年度江苏省福利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使用情况的公告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2011年度江苏省福利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使用情况的公告


  201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财政部门的监管下,全省民政部门加大福利彩票发行和管理力度,共销售各类福利彩票1,178,830万元,筹集公益金341,330万元,为全国和我省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我省2011年福利彩票公益金筹集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1年江苏省福利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情况

  2011年全省共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341,330万元(含弃奖收入4603万元),其中:上缴中央170,665万元,省级留成37,073万元,市、县留成133,592万元。2011年全省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支出74,762万元,其中: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9,800万元、市县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64,962万元。

  二、2011年全省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按照财政部、民政部印发的《社会福利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由各级民政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福利彩票公益金年度使用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组织实施和管理。民政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按照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统筹考虑区域发展、人口数量、建设规模等因素,确定项目补助标准,公益金重点用于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服务的社会福利、社会公益事业项目。2011年全省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支出74,762万元,其中: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9,800万元、市县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64,9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全省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情况

  1.用于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敬老院和精神病院等社会福利收养单位设施建设33,484万元。

  2.用于优抚医院、光荣院等优抚类收养单位设施建设2,293万元。

  3.用于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单位和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场所设施建设3,0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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