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备有TIPS专用C型壁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高压注射器和术中心电血压监护设备等。
2、符合无菌手术条件。
3、能够进行心、肺、脑复苏抢救,有氧气通道、麻醉机、除颤仪、吸引器等必要的急救设备,配有必备的抢救药品。
(八)其他辅助科室和设备
1、检验科:能够满足常规的化验检查。
2、医学影像科:有核磁共振(MRI)和16排或以上计算机X线断层摄影(CT)等设备,能够进行门静脉三维重建成像技术。
3、肝胆外科:能够开展精确肝癌切除术及肝门部胆管癌切除手术。
(九)有至少2名具有TIPS临床应用能力的本院在职医师,且均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经过介入放射诊疗技术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的、与开展本技术相适应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二、人员基本要求
(一)实施TIPS的医师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之一,第一执业地点为申请单位。
2、有10年以上消化内科、肝胆外科、血管外科或介入放射科临床工作经验,且有3年以上TIPS操作经验,具有消化内科、肝胆外科、血管外科或介入放射科副主任医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近3年作为主要术者累计完成TIPS 20例以上,包括SEVE等扩展内容。
4、经过省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TIPS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5、每个医疗机构开展该项技术的医师不少于2名。
(二)其他相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经过TIPS相关专业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技术管理基本要求
(一)严格遵守相关技术操作规范和诊疗指南,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的治疗方案等因素综合判断治疗措施,因病施治,合理治疗,严格掌握TIPS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二)每例TIPS应当成立治疗组,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人数不少于1名。手术由具有本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副主任医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本院在职医师决定和实施,术后制订合理的治疗与药物管理方案。
(三)实施TIPS前,应当向患者和其家属告知手术目的、手术风险、术后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等,并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
(四)建立TIPS术后随访制度,并按规定做好随访和术后效果、用药并发症等记录。在完成每例TIPS后,都要保留相关信息,建立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