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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2012年深化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暨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长张立群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傅兴超、副县长岳儒、县公安局局长韩海波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以及各乡镇政府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青龙满族自治县2012年深化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暨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指挥、协调调度、督导检查等工作。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切实保障整治行动顺利、有效、深入开展。具体实施方案务于6月2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密切协调配合。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做到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主动配合、协调联动。要以一个声音、一个方向、一股干劲的状态开展工作,切实形成有利于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的整体合力。

  (三)规范文明执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管理模式,增强管理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完善、深化勤务管理及考核办法,提高管理效能,全面提高管控能力。要处理好严格管理与文明执法的关系,把文明、公正执法贯穿整治行动的全过程。要制定和完善处置、应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的工作预案,避免因工作作风、态度和法纪等方面的问题引发群众不满和矛盾纠纷。

  (四)强化督导考核。整治行动期间,领导小组将派出督导检查组赴各乡镇特别是近期事故多发的乡镇,围绕突出问题、重点路段、整治难点开展督导检查。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一线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解决问题。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列入政府重点督查内容,对管理不作为、任务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对有失管、失控、失职行为的主管单位和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倒查追究。整治行动开始后,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报送工作信息,每半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办公室汇总后报领导小组相关领导。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于9月20日前将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20前将深化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总结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青龙满族自治县2012年深化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
暨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立群  县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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