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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2012年深化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暨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建设完善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一是县公安部门要明确专人对全县8个智能卡口进行维护与使用,确保正常运转。二是县公安部门要抓紧对木头凳治安卡口进行升级改造,并接入交警指挥中心系统,充分发挥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的监控系统作用。三是县住建、公安部门要整合信息化资源,实现数字城管监控系统资源共享。

  (八)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宣传。县公安、交通运输、安监部门要深化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教育,提高驾驶人文明交通意识。县教育部门要开展创建文明交通校园活动,推进中小学生文明交通教育课堂化进程。县文明办、公安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行业开展文明交通争创活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县文明办、公安、住建、交通运输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范畴,在群众生活、工作场所等交通活动区域设置一批美观醒目的宣传橱窗、宣传牌和宣传栏。县司法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全民普法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短信等媒体作用,整合宣传资源,广泛营造宣传氛围。电信企业要建立公益短信提示制度,定期免费向交通参与人播发交通安全提示信息。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6月10日至6月25日)。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分析交通事故发生规律和特点,研判行政区域交通安全形势,查找原因和问题,制定措施和对策。6月25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逐级逐系统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广泛宣传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和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的主要措施,确保整治行动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重点整治阶段(6月26日至9月20日)。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强化重点车辆、企业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突出整治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车辆和重点违法行为,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整治交通安全隐患路段,净化道路通行环境。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本地、本系统整治效果进行检查考核和通报,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形成有效的工作措施和制度。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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