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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和十件实事责任分解的通知

  4.建设一批加气站,解决加气难问题。协同单位:城乡规划局、国土局、住建委、城乡管委、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环保局、工商局、安监局、质监局、防震减灾局、气象局。
  5.抓好以项目促转型工作,实施太重高速列车轮轴及齿轮箱国产化、东西山绿化等重大标杆项目。协同单位:各项目单位和主管部门、所在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6.推进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协同单位:质监局、财政局、科技局、各循环经济试点单位(标准体系建设的实施单位)。
  7.发行地方建设债券,深化城市投融资等体制机制改革。协同单位:财政局、住建委、城乡管委、资本办、中小企业局。
  8.以项目和投资为重点,统筹推进县域经济大发展。协同单位: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古交市政府。
  9.牵头农村公共事业“五个全覆盖”工程。(教育局、交通运输局、体育局、文广新局、人社局、卫生局负责落实)。协同单位:财政局、住建委、科技局、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10.完成古交-太原等三项气源引入工程,对河西地区21万户煤气用户进行天然气置换。协同单位:城乡规划局、国土局、财政局。
  11.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完成省下达任务。协同单位:环保局
  (二)交通运输局牵头工作
  开工建设客运东南站和9个公交场站。
  (三)环保局牵头工作
  1.完成省下达六项污染减排指标任务。协同单位:经信委、城乡管委、农委、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开展细微颗粒(PM2.5)监测,市区良好天气率达到82.2%以上,市区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协同单位:发改委、城乡管委、住建委、国资委、农委、公安局、工商、质监局、食药监管局、市容环卫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加强汾河水库环境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协同单位:娄烦县政府、古交市政府、尖草坪区政府、晋源区政府、清徐县政府、阳曲县政府、民营管委会。
  4.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市区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稳定在60%以上。协同单位:城乡管委、水务局、住建委、西山办。
  (四)统计局牵头工作推进“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统计改革。协同单位: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委、商务局、房产局、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
  (五)物价局牵头工作
  1.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协同单位:发改委、农委、商务局、粮食局、供销社、财政局、国家统计局太原调查队。
  2.完善价格调控政策和应对市场价格异动预案,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协同单位:农委、商务局、财政局、工商局、质监局。
  (六)民营区管委会牵头工作加快推动工业新区和基础区接力发展,打造高端新兴产业集聚区和现代物流服务示范区。协同单位:国土局、城乡规划局、阳曲县政府、迎泽区政府、杏花岭区政府。
  (七)不锈钢园区牵头工作
  1.抓好不锈钢园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协同单位: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国土局、城乡规划局。
  2.加快不锈钢深加工基地太钢大明等项目和服务于不锈钢产业的现代综合物流中心建设。协同单位: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国土局、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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