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抗震救灾指挥体系由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乡镇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县直部门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为领导机构,组织协调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地震灾区乡镇政府以及外界各种救援力量,整合各种资源,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抗震救灾工作;县直部门抗震救灾指挥部和灾区乡镇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执行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各项指令,统一指挥本部门和本行政区域内救灾力量及资源实施抢险救灾、灾民安置和应急恢复行动。
3.1 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指挥部组成如下:
指 挥 长:县政府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分管防震减灾工作的副县长
县政府办主任
县应急办主任
县地震局主要负责同志
县人武部负责同志
县武警中队负责同志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同志
县公安局负责同志
县民政局负责同志
县住建局负责同志
县卫生局负责同志
成 员: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审计局、县外侨办、县人防办、县广播电视台、县安监局、县粮食局、县旅游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气象局、团县委、县红十字会、县各通信公司、县各保险公司、青龙供电分公司的负责同志。
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分析、判断地震趋势,了解、掌握灾情并确定抗震救灾工作方案。
(2)派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并协调驻军和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3)部署和组织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
(4)向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震情、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并视情况请求省、市支援。
(5)向社会公告震情、灾情信息。
(6)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大事项。
3.2 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为指挥部办事机构,设在县地震局,承担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由县政府办主任和县地震局主要负责同志共同负责,成员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
(2)向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启动地震应急响应级别的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向指挥长提出抗震救灾工作方案和措施建议。
(4)负责与现场指挥部、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联系,并协调各单位的应急工作。
(5)协调有关乡镇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应急工作。
(6)收集、汇总、上报抗震救灾信息。
(7)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
3.3 指挥部专家组及职责
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设立专家组,由县地震、交通、水务、通信、电力、住建、国土资源、医疗卫生、消防、环保、气象、安全监管等部门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
(1)承担抗震救灾决策技术咨询。
(2)向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处置措施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