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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4)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探索全科医生(团队)与居民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探索在医疗保险支持下的基层首诊制。(市卫生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价局)

  (5)制订农村医疗卫生岗位需求计划,分批对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实施免费培训,鼓励基层在岗医生通过参加成人高等教育提升学历层次。积极引导面向基层卫生人才培养的高等医学教育改革,加强全科医学师资培养。(市卫生局、教育局、财政局)

  (6)继续完善各级中医药服务网点,打造涵盖预防、治疗、康复、保健、养生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县级市中医院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中药房规范化建设,鼓励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7)推广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和诊疗设备。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12项以上,村卫生站、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中医适宜技术5项以上。(市卫生局)

  4.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1)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多种方式,对村卫生站的房屋建设、设备购置给予扶持。将村卫生站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范围。落实乡村医生的多渠道补偿和养老政策。(市卫生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和后备力量建设。对在村卫生站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两次,累计培训时间不低于两周。采取本地人员定向培养等多种方式充实乡村医生队伍,确保每个村卫生站都有乡村医生。(市卫生局、财政局)

  (3)加强县级市卫生行政部门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站的行业管理,重点强化服务行为监管。积极推进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一体化管理。(市卫生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积极谋划公立医院改革。

  1.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围绕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抓手,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尽快形成改革的基本路子。研究探索设立专门管理机构等形式确定政府办医机构,履行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职能。(市卫生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国资委、编办)

  2.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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