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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额上限的通知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额上限的通知
(沈住公发〔2012〕38号)


各管理部:
  2011年度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13元,按照有关规定,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9065元。请各管理部严格执行政策,限制超基数缴交。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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