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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


  附件4、
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

  同志在我单位从事工程造价工作岗位。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人事档案关系证明

  (填写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填写公司名称)
  该公司以下人员(共  人)的人事档案现已存于我中心:

存档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存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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