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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


  4、省级注册初审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的名单、审核意见汇总后,连同网上申报数据统一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三、时间安排

  1、2012年5月21日— 5月31日,申请人进行网上初始注册申报和书面申请材料上报;

  2、2012年6月1日— 6月10日,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对上报资料进行核验汇总,于6月15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执业资格注册窗口。

  四、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2000〕839号)规定,注册收费标准为50元/人,执业印章费为30元/人。

  联系人:朱丽娜

  联系电话:025-51868919

  报送地点: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执业资格注册窗口(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2楼)

  附件1、
初始注册网上申报须知

  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需申报部系统和省系统网上数据。
  部系统申报:
  (一)申请用户密码
  1、申请人登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ccost.com)进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首页右侧)。
  2、点击“注册造价工程师个人登录”框,点击“获取密码” (已经取得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进入“未获取密码人员申请用户登记”窗口,输入本人考试时所用身份证或考试档案号码。
  3、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初始注册人员申请用户名密码”窗口,输入用户名、密码(用户自编,建议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点击“确定”进行用户登记。这时网上注册登陆申请已经完成。
  (二)申请人网上申报初始注册
  1、在“初始注册人员申请用户名密码”窗口中点击“确定”后,进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
  已获取密码人员,点击“注册造价工程师个人登录”框后,直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忘记用户名、密码的,可通过“找回用户名、密码”框找回后登录。
  2、用户点击“初始注册申请业务”后,界面提示申请人注册审批流程和操作顺序。点击“我知道啦,我要马上进入”按钮,进入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界面。
  3、点击左侧导航栏中“基本信息”菜单,进入基本情况修改界面,在这里申请人应该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基本情况。确认正确录入信息之后,点击页面底部的“保存数据”按钮,保存所填写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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