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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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创建与生态绿化建设
(共11项)
| 39
| 新建住宅小区绿地10万平方米,其中集中绿地3万平方米。
| 区房管局、区绿化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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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积极推进新建居民小区节能环保和“四新”技术的推广、运用,建成上海市节能省地型“四高”优秀小区5个,其中1个为国家住建部通过的“3A”级性能认定项目。创建上海市节能省地型“四高”优秀小区4个。
| 区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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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结合本单位工作范围与特点,广泛开展各类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普知识等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 各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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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结合“五进社区五到家”,进一步完善长效环境宣教机制,充分借助后世博效应,重点宣传节能减排、保护生态和改善环境等观念和知识,不断提高市民的环境意识。
| 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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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以“百万家庭低碳行,垃圾分类要先行”为抓手,开展环保绿色社区和小区、绿色学校、环保家庭创建活动。
| 区文明办、区环保局、
区教育局、各街道、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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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与噪声污染控制
(共9项)
| 44
| 按“上海市区县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规范化标准(暂行)”落实相关工作。
| 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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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制定辐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县级以上)。
| 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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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建立核技术利用单位信息库,形成电子化的监管信息系统,对放射性同位素的销售和使用等环节建立可控的监管体系。
| 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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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开展构建医疗机构放射性同位素监管模式的工作试点。
| 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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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严格控制、逐步开展各种类型的辐射安全许可,不断完善行政许可的流程和规范。
| 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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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加强城区环境噪声污染整治,扩大“环境噪声达标区”、“安静居住小区”的创建成效和范围。
| 区环保局,各街道、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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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加大对社会生活噪声的控制力度,对餐饮、娱乐、喇叭揽客等容易造成社会生活噪声矛盾的项目严格依法审批并加强监管,确保城区环境噪声按功能区划达标。
| 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区文化局、各街道、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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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以整治交通干线敏感点为重点,加强路网规划,合理疏导交通流量,加强道路禁鸣监测点位监测,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禁鸣的宣传教育和纠处力度,严控超载超速和高音鸣号,确保机动车鸣号率控制3%以下。
| 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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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加强对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控制,从严控制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审批,加大对夜间违法施工的处罚力度。
| 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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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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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城区建设
(共6项)
| 53
| 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工业园区,推动漕河泾开发区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
| 漕开发总公司、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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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在漕河泾开发区内选择典型性企业和综合商务楼开展碳排放强度核算体系的试点,推进重点环保监管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
| 漕开发总公司、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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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推动漕河泾开发区节水型园区建设。
| 漕开发总公司、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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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推进滨江地区低碳开发建设,探索分布式功能系统与江水源、太阳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高效能源供应及利用体系。
| 区建交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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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滨江核心低碳商务区内所有新建建筑全部按照65%节能标准设计建设,且100%满足国家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
| 区建交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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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不断扩展滨江地区生态廊道建设,并建立公共绿地、滨江绿化至腹地的绿化开放空间的联系,初步建成滨江生态廊基本框架。
| 区建交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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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
(共3项)
| 59
| 区县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 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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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完善环境保护投入机制,确保政府财政对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投入。
| 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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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强化企业环保社会责任,推进企业环保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在企业上市、评优、奖励等活动中实施环保“一票否决”的机制。
| 区发改委、区商务委、
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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