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障机制
(一)完善体制机制
进一步完善区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工作的协调推进机制和各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左右协调、上下联动的综合协作机制,调动各方资源和力量,形成共同推进环境保护的合力。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继续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谁制造、谁回收,谁得益、谁付费”原则,完善环境保护投入机制,确保政府财政对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投入。加强跟踪评估和领导干部环保绩效考核。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将区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做到资金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继续列入区政府督查项目。
(二)推进环保监管能力建设
着力构建有效的环境监管、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网络。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监察、信息化、辐射安全监管和宣传教育等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完善重点风险源监管体系,优先构建以“主动预防、快速响应、科学应急、长效管理”为核心的环境应急和预警体系,维护环境安全。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处置能力,为有效控制及消除事故污染提供及时、准确的科学依据。完善治污设施建设与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其稳定运营并发挥减排效应。
(三)完善污染源头控制机制
继续加强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在宏观决策层面协调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严格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和“批项目、核总量”制度,把主要污染源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控制新污染的产生。
(四)强化公众参与和监督
注重信息公开,定期公布环境保护工作进展、环境质量状况、污染物排放等情况。强化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公众参与,完善环境保护举报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的社会监督。进一步强化环境宣传教育,继续开展绿色创建活动,普及环保知识,倡导市民形成绿色低碳的生活和消费方式,逐步营造全社会珍惜环境、关心环保、参与环保的氛围。引导和帮助民间环保组织开展环保实践活动。强化企业环保社会责任,推进企业环保诚信体系建设,依托全市环保违法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营造“守信收益,失信惩戒”的氛围。进一步完善在企业上市、评优、奖励等活动中实施环保“一票否决”机制。
附件:徐汇区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任务汇总表
专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责任单位
|
水环境保护
(共7项)
| 1
| 漕河泾地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二期、三期)。
| 区建交委、区市政水务署、相关街道、镇
|
2
| 吴中地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
| 区建交委、区市政水务署、相关街道、镇
|
3
| 基本完成建成区直排污染源的截污纳管。
| 区建交委、区规土局、
区市政水务署、相关街道、镇
|
4
| 徐汇新宛平泵站和龙华泵站污水截流设施改造。
| 区建交委、区规土局、
区市政水务署、相关街道、镇
|
5
| 河道生态整治(东上澳塘1.73公里)。
| 区建交委、区市政水务署、相关街道、镇
|
6
| 加强对龙华、长桥污水处理厂等尾水直排河道的水环境重点企业的污染源监管工作,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率达到99%以上。
| 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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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结合本市白龙港二期浦西总管的建设,开展龙华、长桥污水处理厂功能调整的前期准备。
| 区建交委、区市政水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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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环境保护
(共11项)
| 8
| 推进实施总量控制目标中80%的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
| 区环保局
|
9
| 淘汰财政拨款的黄标车。
| 区机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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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加强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系统的长效管理。
| 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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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推进干洗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控制面源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
| 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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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逐步推进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在线监控系统。
| 区建交委、区环保局、
区城管执法局、区网格化中心、各街道、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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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率达95%以上。
| 区建交委、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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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全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砂石料堆场和拆房工地除尘设备安装率及除尘率力争达80%。
| 区建交委、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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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道路冲洗率达75%以上。
| 区绿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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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针对漕河泾开发区电子制造业存在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排放状况,开展对应的环境监测和重点企业减排工程示范。
| 区环保局、漕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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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针对中心城区的特点,继续开展餐饮油烟气和异味等传统环境问题的专项整治。
| 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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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根据全市统筹部署,推进细颗粒物(PM2.5)的监测工作。
| 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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