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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浦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重点抽查阶段(8月):8月上旬,区安委办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职能部门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抽查,主要督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开展情况,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处罚情况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督促企业针对自查、督查中提出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认真抓好整改。并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的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认真总结,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积极探索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同时积极做好迎接市督查组督查和国务院督查组抽查的准备工作。
  (四)督查总结阶段(8月底)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于8月30日前,将本部门安全监管领域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特别是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对企业作出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建设、吊销有关证照等行政处罚决定后,要及时报告区安委办,并通告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执法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事故
  要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以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
  对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工作不认真、措施不得力、排查不细致、整改不彻底或整改后又死灰复燃导致事故的,既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玩忽职守的责任,又要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非法违法的责任。严重的要提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三)确保工作成效、注重实际效果
  要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一手抓“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集中开展,一手抓安全生产制度的健全完善。要把“打非治违”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将“打非治违”工作纳入部门的年终考核。要针对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大安全防范、安全监管,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既要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规行为,达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的;又要讲方法、讲政策,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将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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