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淄博市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淄卫字[2012]72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文昌湖区地事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
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卫生厅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了《2012年淄博市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2012年淄博市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2012年淄博市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主题
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防范传染病传播流行。
二、目的意义
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大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旨在认真贯彻执行《
传染病防治法》和《
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完善传染病监督体系,加大传染病防治力度,强化医疗、采供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防治责任意识,促进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落实,进一步规范消毒隔离工作,提高预防控制传染病的能力。
三、工作内容及目标
(一)监督机构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负责辖区内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的医疗机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中心血站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并对区县卫生监督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抽查督导;区县卫生监督机构负责辖区内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建立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档案,掌握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情况及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建档率要达到100%。
(二)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
监督内容包括: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监督覆盖率达到80%,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监督覆盖率达50%,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门诊部监督覆盖率达到30%,采供血机构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监督内容包括:对辖区网络直报传染病疫情信息审核确认,开展疫情分析、调查与核实的情况;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控制措施落实情况;使用消毒产品的有效性、合法性;预防接种门诊消毒隔离制度落实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及菌(毒)种管理情况。监督覆盖率要达到100%。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4月上旬)。对卫生监督、医疗、采供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进行部署,各区县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4月中旬至8月下旬)。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医疗、采供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
(三)督导检查(9月上旬)。市卫生局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区县专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并做好迎接省卫生厅督导检查准备。
(四)总结阶段(9月中旬)。各区县上报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汇总全市情况形成工作总结及附表1-4,纸质及电子版一并上报市卫生局和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要提高对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落实工作责任制,并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完成专项监督检查任务。
(二)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依法查处,并督促落实整改,提高其守法的自觉性,防范传染病流行。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
传染病防治法》、《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提高卫生防病意识和防御能力。对典型案例要及时予以曝光,以震慑违法行为。
联系人:王霞 联系方式:0533-3150319
传真:0533-3182505 邮箱:zbwsjd3150319@163.com
附表:
1、卫生监督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汇总表
2、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3、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处罚情况统计表
4、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案由情况统计表
附表1
卫生监督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汇总表
单位(盖章):
机构名称
| 传染病监督科室名称
| 分管领导
| 科室负责人
| 专职传染病监督人员数
| 兼职传染病监督人员数
| 监管单位数
| 建立档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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