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健身设施覆盖率(30分)
得分=(完成建设任务社区数量/社区总数)×100×30%
——行政村健身设施覆盖率(30分)
得分=(完成建设任务行政村数量/行政村总数)×100×30%
5、国民体质测定
采集方法:江苏省国民体质监测网(国民体质监测管理系统)。
评定方法:
国民体质测定(不含青少年和儿童)人数在2000人以上得60分,在2500人以上得80分,在3000人以上得100分。
(三)业余训练
1、建立星级业余体校
采集方法:根据省、市体育局有关文件。
评定办法:
一所四星级业余体校或一所国家级(综合型)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得100分。
一所三星级业余体校或一所省级以上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单项训练基地得80分。
一所二星级业余体校得60分。
满分100分。
2、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
采集办法:根据省体育局有关文件、与解放军双计分协议及入伍通知书,输送运动员在本县(市、区)训练的记载(入学通知书、招生进队文件、教练员教案)。
评定办法:
认定当年向省优秀运动队或向解放军(有双计分协议)输送1名自己培养的运动员[在本县(市、区)训练半年以上]得20分;
认定当年向省优秀运动队或向解放军(双计分)输送1名运动员[省内异地选拔、外省引进,未在本县(市、区)训练半年以上的运动员],得15分;
认定当年向省体校输送一名运动员得10分。
认定前三年向省优秀运动队或向解放军(双计分)输送1名自己培养的运动员[在本县(市、区)训练半年以上]得5分;
认定前三年向省优秀运动队或向解放军(有双计分协议)输送1名运动员[省内异地选拔、外省引进未在本县(市、区)训练半年以上的运动员],得4分。
其中向南京体院和局训练中心以外的省级优秀运动队输送长年集训队员(以省体育局发文为准),视为向省体校输送。
满分100分。
3、输送奖排名
采集办法:根据县(市、区)当年输送人才排位。
评定办法:输送奖排名1-3名得100分;
输送奖排名4-8名得90分;
输送奖排名9-12名得80分;
输送奖排名13-20名得60分;
输送奖排名21-35名得30分;
输送奖排名在36名以后和未获输送贡献奖排名的不得分。
凡所输送的运动员在当年获得奥运会前3名或世锦赛、世界杯冠军或当年输送省优秀运动队(含解放军有双计分协议)6名以上(含6名)运动员的,该项可直接得100分。获得亚运会、全运会冠军的,该项可直接得80分。
财政十强县(市、区)领办省优秀运动队,视为完成输送部分任务,得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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