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计量合格 是
否
是否记录完整 是
否
5.工作质量控制体系运行情况:
职业健康项目是否完整 是
否
职业健康检查体检表医师签字是否符合要求 是
否
职业健康检查报告是否完整 是
否
6.2012年度(统计年度)职业健康检查的人数:
人
7.发现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人,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是
否
是否按年度汇总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是
否
8.是否超范围(资质)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是
否
超范围的具体项目名称:
等
项
9.卫生行政处罚情况:警告、 罚款(金额
元)、停业、取消资质;无。
检查人:
日期:
年
月
日
二、职业病诊断机构
1.单位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是否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是
否
批准资质卫生行政部门:
取得资质时间:
年
月
日
3.人员情况:本单位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师数:
人
4.工作质量控制体系运行情况:
职业病诊断档案资料是否完整 是
否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书写是否规范 是
否
5.仪器设备使用情况:
是否正常使用 是
否
是否计量合格 是
否
是否记录完整 是
否
6.2012年度(统计年度)职业病诊断的人数:
人
7.确诊为职业病的人数:
人,按照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人
8.是否按要求建立职业病诊断档案: 是
否
档案是否包含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是
否
档案是否包含诊断过程记录 是
否
档案是否包含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的所有资料 是
否
档案是否包含临床检查和实验室检查结果 是
否
档案是否包含现场调查笔录及分析评价报告 是
否
9.是否超范围(资质)开展职业病诊断工作:是
否
超范围的具体项目名称:
等
项
10.卫生行政处罚情况:警告、 罚款(金额
元)、停业、取消资质;无。
检查人:
日期:
年
月
日
三、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
机构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
批准服务范围
| |
实际服务范围
| |
检验报告
|
检验工作
开展情况
| 2011年完成检验报告 份。
|
2012年完成检验报告 份。
|
综合评价
|
序号
| 考核内容
| 符合
| 基本符合
| 不符合
| 说明
|
1
| 按规定执行质量手册,定期监督、改正
| | | | |
2
| 技术负责人按规定履行职责
| | | | |
3
| 质量负责人按规定履行职责
| | | | |
4
| 质量管理人员按规定履行职责
| | | | |
5
| 妥善处理来自各方的意见、疑问和抱怨
| | | | |
6
| 按制度执行样品受理、交接
| | | | |
7
| 检验人员配置
| | | | |
8
| 各类人员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
| | | | |
9
| 技术人员熟悉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
| | | | |
10
| 仪器设备装备率达到95%以上
| | | | |
11
| 仪器设备按期校准/检定
| | | | |
12
| 动物实验室使用许可证
| | | | |
13
| 实验室环境条件
| | | | |
14
| 原始记录
| | | | |
15
| 检验报告
| | | | |
检查人: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2012年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内容
㈠监督检查工作
1.放射诊疗机构。
检查管理范围内各级各类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工作情况,重点检查《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持有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状态检测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及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
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防护)。
检查管理范围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放射防护)机构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技术服务机构是否按照资质范围开展工作,出具的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人员、仪器、设备是否满足工作要求等。
㈡摸底调查工作。为动态掌握全国放射诊疗防护基本情况,继续开展全国放射诊疗防护情况调查工作。调查了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的专业人员、设备及相应质量控制设备配备情况以及年度诊疗患者数量情况。
二、工作要求
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对管理范围内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调查工作。省卫生厅负责组织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防护)的监督检查。
㈠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本计划,结合本地放射卫生工作现状,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摸底调查工作,覆盖率要达到100%,工作数据要确保真实、准确。
㈡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国家级卫生监督信息系统中放射卫生监督内容,认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重大案件及时报告市卫生局。
㈢在2011年全国放射诊疗防护情况调查工作基础上,继续做好2012年的摸底调查工作。仍未完成2011年调查工作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查找原因,督促尽快完成2011年的调查工作;在完成2011年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各区县根据今年放射诊疗机构开展工作的实际情况,对数据进行更新、完善并按要求完成数据的网上填报。
㈣监督检查和摸底调查的数据通过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统一上报。请各区县登录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网站(http://www.jdzx.net.cn)上的“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进行数据填报。11月10日前各区县完成各项数据填报工作,并于11月20日前将本区县汇总表、书面材料和工作总结加盖公章后寄至淄博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职业卫生科。
联 系 人:赵海峻
联系电话:3150939、3182505(传真)
电子邮箱:
zbzywsjdk@126.com
附表:
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防护)检查情况汇总表
2.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查处情况汇总表
3.放射诊疗单位调查表
附表1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防护)检查情况汇总表
市 联系电话:
检查内容
机构类别
| 取得资质单位数
| 检查单位数
| 人员符合要求单位数
| 设备符合要求单位数
| 质量控制体系运行正常单位数
| 使用个人剂量监测管理系统单位数
|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检测
|
|
|
|
|
| --
|
放射诊疗场所
防护评价、检测
|
|
|
|
|
| --
|
个人剂量监测
|
|
|
|
|
|
|
放射防护器材和
含放射性产品检测
|
|
|
|
|
| --
|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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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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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查处情况汇总表
市 联系电话:
内容
机构类别
| 检查
单位数
| 违法
单位数
| 处 罚 情 况
|
警告
单位数
| 罚款单位数
| 罚款金额
(万元)
| 停业单位数
| 吊销许可(资质)单位数
|
医疗机构
|
|
|
|
|
|
|
|
技术服务机构
|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检测
|
|
|
|
|
|
|
|
放射诊疗场所
防护评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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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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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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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剂量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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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放射防护器材和
含放射性产品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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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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