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收购服务,确保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执行到位
根据全省粮食行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在今年夏粮收购工作中,继续扎实开展为农民增收服务、为企业增效服务、为贯彻执行国家收购政策服务活动,促进收购工作顺利开展。要在收购点公布收购价格、质量标准等相关信息,让农民售“放心粮”;坚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让农民售“满意粮”;深入开展各项便民服务活动,让农民售“舒心粮”。要准确掌握企业需求,及时为企业提供业务指导和信息服务,积极帮助企业落实仓容、协调资金,解决企业在收购中的实际问题。为引导粮食收购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不断提高为农服务水平,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省局今年将在全省开展“百家农民满意粮食收购企业”创建活动,年底公布评选结果。评选的企业要求具备政策执行到位、收购行为规范、增收作用明显、企业资信良好、储存保管安全、内部管理严格、企业效益稳定等条件。各地要以开展“百家农民满意粮食收购企业”创建活动为契机,推动收购企业为农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有效促进种粮农民增收。
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粮食收购市场秩序稳定
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要带头执行国家粮油收购政策,适时入市收购,合理定价,掌握粮源,不得盲目跟风,抬价争购,自觉维护粮食市场秩序。引导和鼓励各类粮食经营和加工企业积极开展粮油收购,加强风险防控,规范经营行为。各地要加强对粮食收购市场的监管,依法开展粮食收购市场专项检查,对于违反粮食收购政策,扰乱正常收购秩序,特别是压级压价、抬价抢购、短斤少两、不及时兑付粮款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现象,要按照《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保护种粮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好夏粮收购市场秩序。加强统计监督检查,严格审核把关收购数据,防止重报、漏报等,全面准确反映夏粮收购入库进度。
六、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粮食收购入库储存安全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进一步加强对夏粮收购的安全管理。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工作预案,将各部门、各工种、各环节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工作岗位和人员。要指导企业认真排查粮食仓储设施设备、熏蒸剂保管以及防汛、防火、防盗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完善,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严禁使用危仓危库收粮存粮,确保售粮农民和企业职工人身安全。要把好粮食入库质量关,确保储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