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部门绿化(10分)。绿化责任制落实好;林业、建设、交通、水利等绿化重点部门有自己的重点绿化工程;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积极组织开展相关绿化活动。
7.依法护绿(10分)。认真执行《
森林法》、《
城市绿化条例》、《
江苏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等有关法规,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处理乱砍滥伐林木、任意侵占绿地、破坏绿化等违法行为;做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8.日常工作(15分)。按时完成省绿委和绿委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上报报表、材料等。
9.检查总结(10分)。搞好对县(市)、区绿委办工作的考核,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发现、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积极开展绿化创建工作。
三、考核程序
1.自查上报。各市对照考核内容开展自查,填报自查表格,按规定时限和方式上报。
2.各市互评。省绿委办组织各市绿委办专职副主任(或绿委办工作责任人)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逐项核实各项考核目标的实际结果并打分。
3.综合评定。省绿委办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小组,根据自查、互评结果,结合平时工作进行评比、打分,排出得分高低顺序。
四、评分标准
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组织建设10分、绿化实绩15分、宣传发动10分、义务植树10分、资金筹集10分、部门绿化10分、依法护绿10分、日常工作15分、检查总结10分。同时对在各级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的,适当给予加分。具体目标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2。
五、奖励办法
根据考核结果,评定奖励等级,奖励标准另行确定。
附件2:
江苏省绿委办系统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标准分 | 得分 |
1 | 组织建设10分 | 绿委办机构健全,有专职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 | 2 | |
绿委办经常向党委请示汇报,争取领导关心支持。 | 3 | |
绿委办职能作用发挥好,能协调各组较好地开展工作。 | 5 | |
2 | 绿化实绩15分 | 制定切实可行的国土绿化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层层分解落实任务,国土绿化成效显著,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 15 | |
3 | 宣传发动10分 | 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和省有关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规和重大意义,宣传绿色江苏建设、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和国土绿化中的先进典型,提高全民绿化意识和公民履行植树义务意识。 | 10 | |
4 | 义务植树10分 | 组织和发动群众义务植树活动形式和办法行之有效,坚持执行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有义务植树基地。积极开展认建认养、纪念林建设等活动。 | 8 | |
义务植树尽责率80%以上 | 2 | |
5 | 资金筹集10分 | 广辟绿化资金渠道,省管两项绿化收费执行规范、使用合理. | 3 | |
财务制度健全,绿化两项费用单独建帐,财政专储,并有专职财会人员负责管理。 | 3 | |
绿化资金按规定范围使用,实行项目管理,按规定程序审批。按规定及时上交绿化奖励基金。 | 4 | |
6 | 部门绿化10分 | 绿委成员单位认真履行部门造林绿化职责,绿化责任制得到较好落实。林业、建设、交通、水利等绿化重点部门有自己的重点绿化工程;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积极组织开展相关绿化活动。 | 10 | |
7 | 依法护绿10分 | 认真执行《森林法》、《城市绿化条例》、《江苏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等有关法规,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处理乱砍滥伐林木、任意侵占绿地、破坏绿化等违法行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有成效。 | 10 | |
8 | 日常工作15分 | 按时完成绿委、省绿委办交办的各项工作,及时上报报表、材料等。 | 15 | |
9 | 检查总结10分 | 对县(市、区)绿委办工作能认真开展考核,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发现、总结、推广先进典型。 | 10 | |
10 | 合 计 | | 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