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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绿委办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2012修订)

  6.部门绿化(10分)。绿化责任制落实好;林业、建设、交通、水利等绿化重点部门有自己的重点绿化工程;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积极组织开展相关绿化活动。
  7.依法护绿(10分)。认真执行《森林法》、《城市绿化条例》、《江苏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等有关法规,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处理乱砍滥伐林木、任意侵占绿地、破坏绿化等违法行为;做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8.日常工作(15分)。按时完成省绿委和绿委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上报报表、材料等。
  9.检查总结(10分)。搞好对县(市)、区绿委办工作的考核,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发现、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积极开展绿化创建工作。
  三、考核程序
  1.自查上报。各市对照考核内容开展自查,填报自查表格,按规定时限和方式上报。
  2.各市互评。省绿委办组织各市绿委办专职副主任(或绿委办工作责任人)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逐项核实各项考核目标的实际结果并打分。
  3.综合评定。省绿委办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小组,根据自查、互评结果,结合平时工作进行评比、打分,排出得分高低顺序。
  四、评分标准
  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组织建设10分、绿化实绩15分、宣传发动10分、义务植树10分、资金筹集10分、部门绿化10分、依法护绿10分、日常工作15分、检查总结10分。同时对在各级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的,适当给予加分。具体目标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2。
  五、奖励办法
  根据考核结果,评定奖励等级,奖励标准另行确定。

  附件2:
  江苏省绿委办系统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
序号项 目内          容标准分得分
1组织建设10分绿委办机构健全,有专职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2 
绿委办经常向党委请示汇报,争取领导关心支持。3 
绿委办职能作用发挥好,能协调各组较好地开展工作。5 
2绿化实绩15分制定切实可行的国土绿化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层层分解落实任务,国土绿化成效显著,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15 
3宣传发动10分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和省有关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规和重大意义,宣传绿色江苏建设、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和国土绿化中的先进典型,提高全民绿化意识和公民履行植树义务意识。10 
4义务植树10分组织和发动群众义务植树活动形式和办法行之有效,坚持执行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有义务植树基地。积极开展认建认养、纪念林建设等活动。8 
义务植树尽责率80%以上2 
5资金筹集10分广辟绿化资金渠道,省管两项绿化收费执行规范、使用合理.3 
财务制度健全,绿化两项费用单独建帐,财政专储,并有专职财会人员负责管理。3 
绿化资金按规定范围使用,实行项目管理,按规定程序审批。按规定及时上交绿化奖励基金。4 
6部门绿化10分绿委成员单位认真履行部门造林绿化职责,绿化责任制得到较好落实。林业、建设、交通、水利等绿化重点部门有自己的重点绿化工程;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积极组织开展相关绿化活动。10 
7依法护绿10分认真执行《森林法》、《城市绿化条例》、《江苏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等有关法规,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处理乱砍滥伐林木、任意侵占绿地、破坏绿化等违法行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有成效。10 
8日常工作15分按时完成绿委、省绿委办交办的各项工作,及时上报报表、材料等。15 
9检查总结10分对县(市、区)绿委办工作能认真开展考核,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发现、总结、推广先进典型。10 
10合  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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