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人填写省职称办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16k)一式2份。
2、申报人填写《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A3,申报中级一式20份,申报高工一式30份,申报研高一式20份)。
3、申报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工作总结。
4、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综合部门出具的公示证明。
5、申报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6、申报人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复印件)
7、申报人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
8、申报人工作经历、主要业绩成果证明、证书。(复印件)
9、申报人近五年(申报中级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复印件)
10、申报人接受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11、论文、著作要求:申报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已发表的全部或有代表性的专业著作、专业论文以及技术报告等。(有关复印件)
以上3-11项只须申报1份。
12、申报人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面相片1张(资格证书备用)。请各单位(各市)将所有申报人员的照片收齐后统一粘贴在A3纸上,照片下方注明姓名,用信封装好后上报。
13、申报专业力求准确,申报材料书写清晰工整。报送的材料除“申报表”、“简介表”外,其它材料均须分类排序装订成册,并入档案材料袋,封面贴“申报材料目录表”。
注意:申报人应精选申报材料,不需多报,每位申报人只需上报一套装订完好的材料本,并入一个档案材料袋。申报材料存在不退还本人可能。
五、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程序〉的通知》(苏水人〔1999〕38号)要求,认真组织,逐级把关,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凡不符合条件和材料不全的不能上报。
(二)各单位在审查各种复印件时,应审查核对原件,审核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杜绝弄虚作假。
(三)技术职务职龄计算按有关规定执行,即今年申报者,其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时间计算到2011年12月底。
(四)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将初审通过的申报人情况及其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示一周,并为其出具公示情况证明。
(五)各单位将申报材料审查后,应汇总填写《省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情况一览表》基础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