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建立我省水务管理统计月报制度的通知
(苏水资〔2012〕12号)
各市水利(务)局、昆山市水利局、泰兴市水务局、沭阳县水务局:
为深化水务体制改革,推进水务一体化管理,进一步加强我省水务管理基础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建立水务管理统计月报制度。现将报表格式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及对象
1、承担供水管理职能的市、县级水利(务)局组织所辖县城以上公共供水企业填写附表1。
2、承担排水管理职能的市、县级水利(务)局组织所辖乡镇以上污水处理企业填写附表2。
二、填报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地要充分认识水务管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领导审核负责制,规范上报形式。
2、明确责任,健全网络。各地要配备专职的水务管理统计工作人员,建立和完善统计网络和工作制度,配备必要设备和网络,确保各项填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