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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上海率先实现气象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七)健全经济生产气象保障体系

  推进专业气象服务社会化改革,加强专业气象服务与气象高敏感产业的深度融合,着力提升气象服务业能级和经济效益,构建专业气象服务多元化发展新格局和多种类经济生产气象保障新业态。围绕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建立海洋气象和航运、航空气象保障服务平台。围绕上海建成世界著名旅游城市和国际会展中心城市的要求,建设以浦东国际旅游度假区和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为重点的全国旅游气象服务示范区和精细化旅游气象服务系统。围绕上海低空空域开放城市安全运行及能源保障,提供专业化气象保障服务。依托农业气象中心建设,建立都市现代农业气象示范基地和一体化服务平台。围绕社会和生产安全风险管理需求,建立巨灾保险、指数保险、天气风险决策等金融衍生品气象技术支撑平台。

  (八)积极推动区域气象合作与共同发展

  适应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和区域经济共同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区域气象中心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作用。加强区域气象科技合作,促进区域数值预报应用产品的共同开发、共享共用。加强区域海洋气象业务系统建设,提高海上大风大雾等灾害性天气预报能力。建立区域雾霾天气预报和遥感技术研发应用合作机制,促进区域化学天气预报和卫星遥感整体实力提升。探索开展区域中小尺度观测分析与短临预报预警联防试验,提升区域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水平。建设区域气象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平台,推进观测信息、预报服务产品的共享应用。进一步完善区域气象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共同服务区域经济的气象保障能力。

  四、落实加快推进上海率先实现气象现代化的保障措施

  (一)创新工作机制,实现齐抓共管

  深化部市合作,建立中国气象局各职能司对上海率先实现气象现代化工作指导机制,建立上下结合、示范先行的专业专项“试点群”。深化部门合作,形成气象、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农业、建设交通、教育、科技、财政、水务、应急、卫生、旅游、民政、绿化市容、消防、安全监管、环保、民航、航天等部门共同推进、齐抓共管的格局。深化区(县、市级管委会)局合作,在中心城区和重点经济区域建立气象派出机构,郊区(县)完善气象局、台、站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区(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加强气象应急响应队伍建设,完善气象应急响应体制和流程。推进气象服务融入社区,明确街道(镇)、居(村)委会等基层单元在气象灾害防御体系中的地位和责任。依托现代化指标体系,建立现代化试点科学推进和考核机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搞好监测预报预警、社会公共服务、经济生产保障、政府气象效能和人才科技创新等领域的工作协同,确保气象现代化工作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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