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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2011年度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及国家创新基金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二)2011年度第二批创新资金项目

  请根据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公布的《201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报须知》和《201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要求进行申报。

  (三)申报条件特别提醒

  上述《申报须知》和《项目指南》未公布前,请参照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公布的《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报须知》和《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准备申报资料。下载网址:www.innofund.gov.cn。

  四、项目申报及有关事项

  (一)项目申报的管理单位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是上海市创新资金的主管部门,同时也是国家创新基金推荐单位。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上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受市科委委托,是本市国家创新基金和上海市创新资金的日常管理单位。各区县科委归口管理辖区内国家创新基金和上海市创新资金项目的组织工作,负责企业注册信息的认证和项目受理工作,向市科委推荐辖区内项目。

  (二)网络填报说明

  上海市创新资金项目申报使用国家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以下简称“网络工作系统”),企业需登录系统(www.innofund.gov.cn)进行申报。

  2011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自2010年11月1日开通。

  2011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将于2011年3月1日开通。企业可先准备《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资料》word版本,编制格式及编制要点在市科技创业中心(市火炬中心)网站(www.innofund.sh.cn)的下载区下载。

  历年曾提交项目申报资料的企业,再次申报同一项目,可通过一键式复制以往项目资料的方法,在“申报项目管理”中点击“另存为”后按系统提示操作。企业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修改相关内容。

  (三)创新项目申报流程

  1.注册

  (1)企业登录网络工作系统,在线填写企业信息;

  (2)企业下载注册承诺书、注册信息表,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3)企业将注册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注册承诺书、注册信息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送交企业注册所在地区县科委进行原件与复印件的审核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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