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2011年度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及国家创新基金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科委、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和支持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强自主创新,根据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的总体部署,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通过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以下简称“创新资金”)对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予以引导和支持,现将2011年度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及截止时间
2011年度创新资金第一批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30日,区县科委推荐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日;第二批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10日,区县科委推荐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15日。
二、项目类型及资助金额
上海市创新资金支持的项目类型分为创新项目、重点创新项目两类。创新项目采用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的支持方式。上海市创新资金与区县财政支持资金共同组成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项目的地方支持资金。企业先申报创新资金,获得创新资金立项支持的项目择优推荐申报国家创新基金。
(一)创新项目
1.初创期企业创新项目,创新资金支持金额不低于20万元,其中:市财政资金支持金额一般为10万元;区县财政资金支持金额不低于10万元。国家创新基金支持金额一般为50万元。
2.成长期企业创新项目,创新资金支持金额不低于30万元,其中:市财政资金支持金额一般为15万元,区县财政资金支持金额不低于15万元。国家创新基金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重点创新项目
重点创新项目,创新资金支持金额不低于60万元,其中:市财政资金支持金额一般为30万元;区县财政资金支持金额不低于30万元。国家创新基金资助金额为100万-200万元。
三、项目申报条件
(一)2011年度第一批创新资金项目
请根据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公布的《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报须知》和《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要求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