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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推进情况实行月报制度的通知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推进情况实行月报制度的通知
(苏食药监餐〔2012〕172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江苏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食药监餐〔2012〕98号)要求,及时了解各地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确保2012年年底前圆满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全省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总体评定率达60%”年度重点任务,经研究,决定从2012年5月起对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于每月5日前,将全市(包括所辖县、市、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完成情况汇总后,填写《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月报表》(见附件),报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同时,请于2012年7月5日、10月5日前报送上季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情况统计表》(见苏食药监餐〔2012〕98号文附件3)、11月5日前报送全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总结。

  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将月报工作纳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绩效考核动态考核内容。各市要高度重视月报工作,指定专人按时上报,确保上报内容完整、真实,不得迟报或漏报。联系人:姜玲;联系电话:025~83273745;传真:025~83273738;电子邮箱:jiangl@jsfda.gov.cn。

  附件: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月报表

  报送单位(盖章):

类别

总数

应评定

单位数

优秀等级

单位数

良好等级

单位数

一般等级

单位数

待评定

单位数

责令整改单位数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单位数

 

特大型餐馆

 

 

 

 

 

 

 

 

大型餐馆

 

 

 

 

 

 

 

 

中型餐馆

 

 

 

 

 

 

 

 

小型餐馆

 

 

 

 

 

 

 

 

快餐店

 

 

 

 

 

 

 

 

小吃店

 

 

 

 

 

 

 

 

饮品店

 

 

 

 

 

 

 

 

 

学校食堂

 

 

 

 

 

 

 

 

机关

及企事业单位食堂

供餐500人以上

 

 

 

 

 

 

 

 

供餐500人以下

 

 

 

 

 

 

 

 

其他食堂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中央厨房

 

 

 

 

 

 

 

 

备注

餐饮连锁企业

 

 

 

 

 

 

 

 

旅游景区

餐饮服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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