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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交通运输行业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

江苏省交通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交通运输行业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市交通运输局,厅公路局、运管局、港口局、海事局、航道局,江苏省交通控股公司,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根据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12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12年交通运输行业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申报条件

  项目类别:

  (一)节能和循环经济示范项目:符合国家和省节能及循环经济技术导向,技术应用具有创新性,节能减排效果显著,具有较强的示范和推广价值;项目必须2011年(含)后竣工投产或申报时已完成主体工程、主要设备已到位;申报单位愿承担示范项目的宣传推广义务;年节能量原则上不低于500吨标准煤。

  (二)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依托原有的生产装置,实施以节能为目的的改造,项目主体必须符合产业政策,改造项目采用的技术(装备)先进、合理,节能效果显著。项目必须2011年(含)后竣工投产或申报时已完成主体工程、主要设备已到位,项目单位具备项目实施条件;年节能量原则上不低于500吨标准煤。

  (三)循环经济改造项目:项目主体必须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单位具备项目实施条件,项目技术先进,减量化、资源化和再利用效果显著;项目必须2011年(含)后竣工投产或申报时已完成主体工程、主要设备已到位。

  (四)节能环保装备(产品)产业化项目:项目成果具有创新性,具备实现产业化的技术和资金、物质基础,节能减排效果显著,能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或较好的推广前景;项目于2011年(含)后竣工投产或申报时已完成主体工程、主要设备已到位。

  (五)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标准支撑能力建设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合同能源管理的基本要素,即改造投入的70%以上由节能技术服务公司承担,节能技术服务公司通过与企业分享项目节能效益获取收益;节能技术服务公司具备相应业务资格;项目于2011年(含)以后签订合同并已竣工投产,节能效果明显、效益良好;节能标准支撑能力建设项目,受省节能主管部门委托,组织编制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3)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4)无不良诚信和违法记录;(5)申报单位及初审部门(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与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在申报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申报单位联络人以备查,初审部门须填报项目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专项资金申请表、资金申请报告及附件材料,并按此顺序以A4纸规格装订成册。

  (一)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一)。示范项目填表1和表2,改造项目和节能装备(产品)产业化项目填表1和表3;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填表1和表4。

  (二)资金申请报告正文。按本通知附件二《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的规定编制。同时,在“项目的建设背景和必要性”中,示范、改造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要说明项目实施前的主要产品、工艺流程和主要生产装置的规模(用文字和图表说明),项目实施前能源等资源消耗种类、数量等基本情况;在“项目建设方案”中要对项目所采用的技术、主要建设内容等做详细说明;在“项目财务分析、经济分析及绩效指标”中,要有节能、综合利用和污染减排效果分析,并详细计算节能量(要有依据,计算过程公正严谨,折标系数见附表三)。

  (三)资金申请报告附件。申报的示范项目、改造项目和节能装备(产品)产业化项目须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盖章)出具竣工验收材料或工程进展情况证明作为附件,已购置技术设备清单按附件一表5的要求汇总,并提供技术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

  三、申报要求

  (一)各市交通运输局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上报项目申报材料(不接受县级交通局、市级行业处或企业没有经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汇总的单独申报)时,请同时将每个项目的申报材料(4份)及按附件一表6要求的汇总表(1份)纸质材料(盖章)一起报送,并同时报送汇总表及各项目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本年度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各地要突出支持重点,优先推荐申报列入国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的企业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近两年(2010、2011年)获得过省级专项资金扶持的单位,在资金申报报告正文的“项目的建设背景和必要性”与“项目建设方案”间增加一节:“近两年获得省级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情况”,详细说明已获得支持项目的进展情况、运行效果及与本次申报项目的联系及区别;

  (三)报送通联:

  邮寄地址:南京江宁科学园龙眠大道629号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明德楼402室江苏省交通节能减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邮政编码:211188邮箱:1024304566@qq.com

  联系人: 程东祥 025-86115766  13905193519。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科技处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附件一、2012年度节能专项资金申请表及汇总表

  附表1、企业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企业地址 联系电话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职工人数(人) 其中:技术人员(人) 
隶属关系 银行信用等级 是否列入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 
企业总资产 固定资产原值 固定资产净值 资产负责率 
企业贷款余额 其中:中长期贷款余额  短期贷款余额 
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国内市场占有率,改造前一年水、能源及相关资源消费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年度(近三年)2009年2010年2011年备  注
企业经营情况 
销售收入    
利  润    
税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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