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报告应内容翔实,有具体数据和案例,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集中整治总体情况,包括组织方式、检查范围、检查企业数、所占比例、检查方式等;自查和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包括已查实并处罚的企业名单以及已立案但尚在继续查处的企业名单;对已查实并处罚的企业,要详细报告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包括企业名称、违法违规事实、处理依据、处理结果;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及罚款、收回药品GSP证书以及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统计;已采取的措施和对今后工作建议,包括建立强化药品经营监管长效机制、深化药品经营监管制度改革的意见等;对本次集中整治行动的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全国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国家局要求,市局已成立由主要管领导任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详见附件),负责全市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和推进实施工作。各县局也要成立由一把手牵头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详细制定工作计划,确定重点企业和重点内容,统一调配人力物力,扎实做好整治工作。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各县局要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提高监管效能。要加强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和案件查处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等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同公安机关建立联合协作机制,加强同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畅通信息,联合办案,发挥优势,重拳出击,形成对制售假劣药品的强力震慑,有效净化药品市场。要建立健全案件信息报告制度。对涉嫌犯罪并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接受公安机关委托检验且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案件线索、跨辖区案件及其查处情况要及时报告市局,由市局汇总统一上报省局。
(三)突出重点,积极推进。各县局要突出重点,有条不紊地推进整治工作。要认真查处各类投诉举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对所有投诉3日内必须有明确回复。要重视投诉举报线索的追查,挖掘案源,加大对各种集会、义诊、讲座等形式变相无证销售药品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取缔一起,绝不姑息。加强案件办理,提高办案效率,对符合立案标准的,要及时立案查处,深查深究,一查到底。对集中整治中已经立案,但在2012年6月15日前未能办结的案件,市局将加强督办,并向省局报告案件最终查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