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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印发《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三、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认真实施《西安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探索和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常态化机制。制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要建立健全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专家咨询论证等制度。要严格按照制定审核和备案审查程序,规范性文件经监测处审核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后方可发布,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各部门负责)。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逐步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监测处负责)。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建立行政执法依据定期公布工作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执法依据并公布执法主体(监测处负责)。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基准制度,认真实施重大案件集体审理、公开公示、责任追究等工作运行制度,切实解决行政处罚过程中的随意性和“同案异罚”的问题,积极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做好行政强制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的调研、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检查局负责)。按照全市换发《陕西省行政执法证》的安排,做好委托行政执法单位换发行政执法证件工作。加强行政委托执法指导工作,检查督促高新区、沣东新城按照行政执法委托权限和范围,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各部门负责)。
  五、推进政务公开、办事公开
  要依法在办公场所公开办事依据、条件、流程、办理机构和人员、收费标准等信息,并将办事结果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开。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对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信息的公开情况(各业务处室、检查局负责)。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依据行政强制法开展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清理工作,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监测处负责)。
  六、切实依法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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