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江苏省医疗卫生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卫人〔2012〕20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各单位,省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协调小组联合办公室、省卫生厅决定,2012年引进和建设一批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的创新团队。根据《关于开展2012年度江苏省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组通〔2012〕18号)要求,结合我省卫生系统实际,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在我省医疗卫生系统从事重大疾病诊疗和预防等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或具有较大创新潜力,有望突破核心技术、提升服务水平、引领学科发展,能产生显著效益的优秀创新团队。
(二)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成员中,有3名以上领军人才、核心成员为2011年1月1日以后引进到江苏(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2009年1月1日),且每年有6个月以上时间在江苏工作。领军人才需符合省“双创计划”申报条件(按苏组通〔2012〕19号规定),成员间的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
2、能全面提高我省医学科技水平和卫生服务能力,有利于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和医学重点人才培养,能解决目前严重威胁我省居民健康水平重大疾病诊断和治疗的关键性、基础性和共性技术问题,提高我省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科研能力和实验室检测能力,增强医学核心技术的竞争能力。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4、“科教兴卫”工程确定的临床医学中心(创新平台)、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和协作单位,可联合申报。
二、申报办法
1、申报受理。创新团队申报对象进行网上申报,省卫生厅负责审核受理。
2、资格初审。各市卫生局会市人才办对本地区市属医疗卫生单位的“江苏省医疗卫生创新团队”的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厅直单位及各有关单位由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