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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驻江苏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做好2012年财政监督调研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驻江苏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做好2012年财政监督调研工作的通知
(财驻苏监办〔2012〕18号)


各处室:

  为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重大财税政策的贯彻落实和财政改革发展情况,扎实推进财政监督科学化精细化,现就做好2012年财政监督调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财政监督调查研究既是财政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专员办发挥派驻机构职能的重要途径。各处室要继续发挥专员办贴近基层、承上启下、视角独特的优势,坚持紧跟财政改革发展步伐深入调查研究,紧随财政监管工作同步安排、同步落实、同步考核,对财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注重从体制机制、操作管理等多层面剖析原因,提出改进完善措施,真正做到立足基层、服务大局。为确保2012年调研工作取得新突破、再上新台阶,各处室务必再接再厉,立足监管工作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调研力量,全面落实今年的调研工作任务。

  二、结合实际选题,注意把握调研重点。2012年财政监督工作面临着新任务、新挑战,各处室在调研工作中,要自觉增强宏观意识,紧紧围绕新形势下财政监督和财政管理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深入调研积极思考,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服务和保障作用,促进积极财政政策落实。各处室在选择具体调研题目时要少而精,原则上一个处室选择1个题目,最多不超过2个,并在7月31日前将初选的调研题目提交办公室报办里统一研究确定(详见附件)。办公室要按照驻部监察局工作部署,结合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实际,确定至少1项纪检监察课题进行调研。

  三、树立精品意识,着力提高调研质量。调研课题确定后,各处室要本着“集体研究、分工负责、计划管理”方式,精心组织实施,注意讲求实效,确保研究成果有深度、出精品。一方面,要认真借鉴近年来已有的财政监督调研成果,充分听取相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树立精品意识,切实提高调研质量与水平;另一方面,要将调研工作与监管业务紧密结合,及时反映工作中的新思路、新办法,力求使调研材料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前瞻性和参考价值。同时,调研文章力求主题明确、观点鲜明,结构严谨,语言精炼,表述准确,切实提高整体文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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