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表彰2010-2012年全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县市区党委的决定
(2012年6月26日)
2010年4月以来,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通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巩固和拓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进一步推动了科学发展、促进了社会和谐、密切了党群关系、夯实了基层基础,为我省推进“四化两型”建设、实现“两个加快”提供了动力和保证。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立足岗位奉献,服务人民群众,具体而生动地彰显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全省各县市区党委作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关键层级,发挥了重要的组织领导作用,涌现出一批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各方面创造优秀业绩、作出突出贡献、得到党员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省委决定,授予长沙市芙蓉区湘湖街道西湖社区党总支等200个党组织“全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宋海晏等200名同志“全省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衡阳县委等10个县市区党委“全省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县市区党委”称号。
这次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是全省创先争优优秀代表。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充分展示了创先争优活动的丰硕成果,展示了新时期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全省基层党组织要向受表彰的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学习,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职责,切实把服务群众、做好群众工作作为核心任务,真正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坚强堡垒。广大共产党员要向受表彰的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学习,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牢固树立创先争优的价值理念,带头学习提高,坚定理想信念;带头爱岗敬业,争创一流业绩;带头服务群众,践行根本宗旨;带头遵纪守法,保持清正廉洁;带头弘扬正气,引领社会风尚。各县市区党委要向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县市区党委学习,高度重视创先争优工作,扎实推进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力量,多干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实事,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以更加坚强的党性、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坚持创先争优,服务科学发展,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先进、见行动、作贡献,争科学发展之先,创社会和谐之优,为开创湖南科学发展、富民强省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2010-2012年全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和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县市区党委名单
一、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200个)
长沙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