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项目管理方面:1、项目申报单位资格是否合法;2、申报的引智项目是否经过专家评审;3、项目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4、执行的项目内容与申报是否一致;
在经费使用、管理方面: 1、是否严格按照开支范围和标准执行;2、是否按项目核算管理;3、是否存在已核销项目未执行、未拨款或少拨款,虚列支出现象;4、是否存在已核销经费结余现象;5、是否存在会计核算科目使用不当,专项经费与其它经费混用,造成经费来源不明,结余经费性质划分不清现象;6、是否存在按项目审批计划编制每年的经费决算报表,不按会计原始凭证或实际支出数编报现象;7、是否存在擅自将重点项目经费和普通经费调剂使用现象;8、是否存在从专项经费中提取管理费或发放人员奖励费等现象;9、是否存在人为延迟已到位资金下拨现象;10、是否存在专项经费支出和下拨手续不全现象;11、是否存在专项经费收支原始凭证不入账现象;12、是否存在挪用或截留引智专项资金现象。13、核销单据中有无假发票等非法票据;
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必须及时纠正。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应于7月底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报送至省外国专家局。
(三)省外专局检查阶段(2012年7月中旬至2012年8月上旬)
在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省外专局组织开展检查工作,并根据检查情况于8月底向国家外国专家局报送全省引智项目及经费管理工作总结。
(四)国家外国专家局审计阶段(时间待定)
国家外国专家局将对我省近三年的引智项目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时间待国家外国专家局另行通知。
(五)整改落实(截至2012年底)
各单位针对专项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金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处理到位。在整改过程中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四、专项治理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扎实开展,省外国专家局成立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总体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搞好沟通,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专项治理工作。
(二)深入进行督促检查。各市外专局应深入项目单位,加强对重点、专项项目的检查,对存在的违规违纪情况,要重点督查,促其整改,对拒不自查整改、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