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组织软件物联网企业申报2012年度江苏省创新团队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组织软件物联网企业申报2012年度江苏省创新团队工作的通知
(苏经信软件〔2012〕288号)


各市经信委:
  根据省委组织部和我委等10部门联合下发的苏组通《关于开展2012年度江苏省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组通〔2012〕1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我委负责受理全省软件物联网企业2012年度江苏省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软件物联网企业“创新团队”申报时须符合《通知》中所提出的申报条件。同一团队向我委申报时不得再向省其他有关部门申报其他类型创新团队,优先支持“千人计划”研究院申报的创新团队。创新团队领军人才须为同时申报的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负责人。
  二、申报方式
  各市经信委负责组织、推荐本辖区内(含县、县级市)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申报材料包括江苏省创新团队申报书(见附件1)、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书(补助类)(见附件2)、团队成员与申报单位的人事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用人合同等,属于自主创业的团队,所创办企业须已注册成立并提供股权证明)。申报材料在向我委报送前,须经各市人才办审核盖章,并于5月9日前将汇总后的申报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上报我委,同时按照《通知》要求通过“江苏人才工作网”网上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www.jsrcsb.cn/)进行申报。网上申报时,将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书和团队成员人事关系证明作为其他附件进行提交。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