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有申报经信系统依法行政法治机关创建示范单位资格(一票否决制):
1、近2年内,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法违规,被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理的;
2、近2年内,本部门发生重大行政不当或违法行政事件,在社会上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
3、连续2年,在全省经信系统依法行政考核中排名靠后的。
附件2、
江苏省经信系统依法行政法治机关创建示范单位申报表
申报单位:
申报日期: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编制
经信系统依法行政法治机关创建示范单位申报表
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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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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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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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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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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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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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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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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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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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在编
人员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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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行政执法证
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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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有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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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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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有法制
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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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工作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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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工作机构
专职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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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上年度末本单位实施的法律法规
规章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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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涉及本单位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职权总数(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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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上年度末本单位行政处罚职权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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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年度办结
行政处罚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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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上年度末本单位行政许可职权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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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年度办结
行政许可总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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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行政行为
被提起行政复议
和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 )件
| 其中被撤销( )件、变更( )件、确认违法( )件、责令履责(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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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 ( )件
| 其中被撤销( )件、变更( )件、确认违法( )件、责令履责(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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