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四、抓好“六项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一)抓好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力宣传和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1〕40号文件精神,围绕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年”活动部署,深入开展第11个“安全生产月”以及“安康杯”、“青年安全示范岗”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全面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和安全社区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实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搞好换届选举以后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安全监管系统主要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提高践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能力。大力开展企业全员安全培训,重点强化高危行业企业一线员工安全培训,保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加强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动员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瞒报事故等行为公开曝光,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9号),完善我省实施方案,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目标、任务、责任和要求,推进达标进程。重点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和工贸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同时启动造纸、白酒、食品、烟草等规模以上企业的标准化建设。按照3年重点达标、5年全面达标的要求,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程建设,对一级企业重点抓巩固、二级企业着力抓提升、三级企业督促抓改进,对不达标的企业要限期抓整顿,经整改仍不达标的要责令关闭退出,促进企业安全条件明显改善、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三)抓好安全生产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加大安全科技研发和技术推广力度,重点开展地下空间火灾风险评估、预警、救援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系统等技术研究应用。加快“金安”工程二期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完善非矿山安全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建设,充分发挥技术支持作用。强化政策引导和带动作用,认真落实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安全技术改造、安全产品所得税优惠等经济政策,进一步加大安全专项投入。加强对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其安全评价行为,建立公正、公平、竞争、有序的安全评价技术服务体系。发挥安全生产专家作用,组织专家积极参与日常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和事故调查等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