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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2012年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五)印制《青岛市投资指南》,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涉企检查、涉企收费、优惠政策、办事服务等汇编成册,细化审批、处罚、收费等流程和标准,细化各类办事服务程序和标准,细化各类办事载体设置和地址等,向企业全面告知。
  六、深入推进网上便民服务
  (一)全面梳理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和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正在办理的办事服务事项,形成全市统一、实时更新的办事服务目录。
  (二)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细化优化办事服务规范和流程,绘制政务服务、为民办事服务流程图。
  (三)构建全市政务服务、办事服务事项数据库,搭建全市统一的网上办事服务平台,以与公众关系密切、覆盖面广、办理频率高的事项为重点,逐步实现办事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
  (四)以用户为中心,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构建规范完善、全市统一、方便有效的“网上便民服务大厅”,为公众提供一站式24小时便民服务。
  七、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
  (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1〕99号),抓好莱西市全国政务公开试点单位工作,做好省和国家组织的评估验收工作。
  (二)总结推广基层政务公开的成熟做法,大力推进镇(街道)政务公开,及时公开城乡社区居民关心的事项。抓好镇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城市街道政务公开与社区政务公开的有机衔接。推广完善在镇(街道)开展便民服务的有效方式。
  (三)加强镇(街道)综合服务设施平台建设,依托全市统一的社村管理平台,便民服务中心,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综治信访、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计划生育、农用地审批等纳入其中公开规范办理。进一步推进完善城镇社区(村)便民代办点,推行农村便民服务免费代办制度,将便民服务向城乡社区(村)延伸,方便基层群众办事。
  八、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
  (一)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针对政府换届、工作调整等情况,适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调研和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认真总结近几年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情况,适时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广泛交流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工作开展。
  (二)将政务公开纳入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研究制定检查评估办法,明确检查评估的内容和程序,采用网上考核、实地抽查、群众评议等多种形式,对政务公开进行考核评议,逐步建立任务具体、责任明确、评价科学的政务公开考核评价机制。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明确答复责任。制定政务公开举报受理和责任追究规定,明确责任追究主体、内容、程序等,对公开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严格实施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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