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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无锡市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无锡市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锡社评办[2012]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的规定,经批准,市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正式启动。现将评奖《申报须知》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好申报工作。

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5月15日

  无锡市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须知

  一、申报时间

  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时间为: 2012 年 6月 1 日至6月 30 日每天9时至17时(双休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二、申报范围

  1.本市作者自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在有统一刊号(ISSN、ISBN、CN)的报刊发表、出版社出版或市级(含市级学会)及市级以上内部刊物(需有内部准印证)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的学术专著、编著、译著、高校教材、辞书、工具书、注释本、点校本、汇校本、地方志、年鉴,科普读物、论文、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未公开发表或不宜公开发表的且被县(市)、区以上党政机关及无锡市各部委办局采纳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须附采纳应用的相关材料);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公开发表、出版的上述成果。

  2.一个作者最多可申报2项成果。申报人须是该成果的第一或第二作者,署名以著作版权页为准。

  3.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均为中文成果。

  4.凡属“丛书”,一律以单本申报参评。标题(或副标题)相同、发表刊物相同、主要作者相同的系列论文可以申报参评。作者个人的论文集可以申报参评。

  5.再版的成果必须有30%以上内容为修订、增补的方可申报参评(须有证明材料)。

  6.已获市、厅级以上政府奖的成果,不再接受申报参评。获市“五个一工程奖”的成果可以参评。

  7.集体编著的教材、集体论文集不参加本次评奖。

  三、申报成果学科分类

  申报参评成果按学科分类:①哲学、政法学,包括哲学、伦理学、美学、逻缉学、宗教学,政治学、科学社会主义、法学等。②经济学,包括政治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国际经济、经济管理、统计学、经济史等。③社会学、管理学,包括社会学、行政管理学、新闻学、人类学、人口学、人才学、民族学、民俗学、图书馆学、文献学、档案学等。④教育学、文化学,包括综合教育、高教、普教、幼教、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管理、心理学、体育学、语言学、修辞学、文学、艺术等。⑤历史学,包括中国史、考古史、博物馆学、地方志、年鉴、世界史等。⑥决策咨询成果,包括内部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申报人应根据其成果内容,对照学科分类,自行作出准确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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