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我市报名的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人员,须提交居民户口簿(打印版)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中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
4、本人通信地址(现场书写邮寄本人成绩单的信封)。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考试费用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报名人员办理现场确认时,应当交纳考试费人民币260元。
六、准考证
经现场确认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的,且已交纳考试费的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主证。经我省司法厅复审合格生成准考证副证,由报名人员从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
报名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主证与副证参加考试。
准考证副证提供下载、打印的时间全省统一为8月20日至9月23日。不具备下载、打印条件的,可在现场确认时申请由我局国家司法考试处帮助打印。领取帮助打印的准考证副证的具体时间为9月3日至7日工作时间。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22日、23日。具体为:
试卷一:9月22日上午 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22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23 日上午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23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二)考试内容、方式和科目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总分值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题。
各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
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刑法、
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
行政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