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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脱贫奔小康工程“五方挂钩”帮扶力度的意见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脱贫奔小康工程“五方挂钩”帮扶力度的意见
(苏办发〔2012〕26号 )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纲要》(苏发〔2012〕7号)和全省苏北工作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脱贫奔小康工程“五方挂钩”帮扶力度,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五方挂钩”帮扶工作的意义
  实施“五方挂钩”帮扶,是具有鲜明江苏特色的扶贫开发机制,是加大对苏北经济薄弱地区脱贫奔小康工程扶持力度的重要举措,也是挂钩帮扶单位贴近基层、了解民情、培养干部、转变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途径。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对于确保完成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任务,顺利实现苏北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1992年开始至今,“五方挂钩”帮扶工作已历时20年,现有252个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和苏南县(市、区)定点帮扶苏北扶贫开发重点县(市、区)。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有关方面共同努力,“五方挂钩”帮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顺利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今年,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实施新一轮扶贫开发行动和脱贫奔小康工程的重大决策部署,将扶贫标准提高到年人均纯收入4000元,要求到2015年,低收入人口全部达到这一标准,经济薄弱村全部达到新“八有”目标。完成这一艰巨任务,“五方挂钩”帮扶单位承担着十分重大的责任。全省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要深刻认识“五方挂钩”帮扶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从政策、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等多方面全力支持经济薄弱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低收入农户增收,合力推动脱贫奔小康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加大“五方挂钩”帮扶工作力度的总体要求和具体任务
  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围绕帮助苏北经济薄弱地区实现全面小康,以增加低收入农户收入为中心任务,以增强经济薄弱村和农村低收入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为根本要求,突出帮助发展特色产业和增收项目,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村级“四有一责”建设,推进苏北经济薄弱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
  具体任务是:第一,要根据自身职能和实际,研究采取推进农村扶贫开发的政策措施,引导优势资源要素向经济薄弱地区流动,安排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项目向经济薄弱地区和集中连片地区倾斜,帮扶投入逐年有所增加。第二,在做好面上帮扶工作的同时,要具体联系到经济薄弱村,确保苏北最需要帮扶的经济薄弱村帮扶单位全覆盖。省派队员的经济薄弱村两年内基本达到低收入农户增收脱贫和新“八有”目标。队长单位帮扶的经济薄弱村要努力成为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第三,各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要把所帮扶经济薄弱村作为下基层“三解三促”的重点,确定帮扶计划和项目,扎扎实实为基层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第四,要将帮扶任务落实到职能处室和责任人员,全力支持帮扶工作队开展工作。担任省派工作队队长单位的12个省级机关部门,同时作为“五方挂钩”协调小组的组长单位,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作为协调小组组长,牵头召开该县(区)“五方挂钩”帮扶工作会议,协调后方单位加大帮扶力度,确定帮扶项目和资金,指导驻县(区)工作队开展工作,真正起到“后方队长”的作用。未派省帮扶工作队的新沂市等7个县(市、区),由担任帮扶牵头单位的省级机关部门组织召开“五方挂钩”帮扶工作会议,协调各联系成员单位共同做好挂钩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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