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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监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行及其直属支行变更名称及地址的批复

北京银监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行及其直属支行变更名称及地址的批复
(京银监复〔2012〕177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

  你行《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行及其直属支行变更名称及地址的请示》(京邮银请〔2012〕24号)收悉。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代理营业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11〕634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行”更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地址由原“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北大街东侧”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0号”。

  二、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行直属支行”更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直属支行”;地址由原“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北大街东侧”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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