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监局关于筹建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将台支行的批复
(京银监复〔2012〕182号)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你行致我局的申请函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外资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筹建北京将台支行。
二、你行应自收到筹建批准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我局领取开业申请表。
三、该支行的筹建期限为6个月。如需延长筹建期,应在筹建期届满1个月前向我局提交延期申请。
四、在筹建期内,你行应成立筹备组负责筹建事项。该筹备组应接受我局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在此期间,若要变更筹建负责人,应及时报告我局。筹建期结束时该筹备组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