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监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宁山庄支行开业的批复
(京银监复〔2012〕193号)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
你行《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宁山庄支行开业的请示》(建京报〔2012〕290号)收悉。根据《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北京银监局印发<关于辖内中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部分市场准入政策的调整意见(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行大宁山庄支行开业。机构名称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宁山庄支行”,地址为“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大宁山庄四区五号楼”。
二、该支行的业务范围为: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办理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国际结算;总行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
三、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此批准文件及其他资料到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凭该《金融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