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监局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回龙观支行迁址开业的批复
(京银监复〔2012〕147号)
北京银行:
你行《北京银行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回龙观支行迁址开业的请示》(京银运发[2012]81号)收悉。根据《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回龙观支行迁址开业。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店时代广场商业综合楼E段地上一层”。原营业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店时代广场商业综合楼B段地上一层”不予保留。
二、你行回龙观支行的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总行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