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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

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
(揭府〔2012〕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是科学预防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基础。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是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标志之一,对提升全市应急管理水平,打造粤东发展极,建设幸福新揭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几年来,我市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得到了省政府的高度肯定,但距离《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的有关要求仍有较大差距。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粤府〔2011〕130号)精神,全面提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统一发布,分级负责,纵向到底”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机制;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宗旨,以提高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和覆盖面为重点,以完善监测预报网络为基础,以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手段为核心,加快推进建设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有效健全“监测到位,预报准确,预警及时,覆盖全市”的预警信息发布体系。

  (二)工作目标。力争到 2015年,全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覆盖率达到 95%以上,准确率力争达到 90%以上。其中,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等预警信息提前 15~30分钟以上发出,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具备在地震发生后地震波到达我市15秒之前发出的能力。到 2020年,建成“功能齐全、科学高效、覆盖全市”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确保消除预警信息发布“盲区”和“死角”。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制度,不断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的相关工作,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流程;要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建立快速发布的“绿色通道”,多途径、多手段第一时间无偿向公众发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要建立健全相关问责制度,确保责任到位、任务到人。要依托粤东北六市区域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无障碍的信息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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